二道区个人商标申请价格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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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区个人商标申请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吉林春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16 08:46:05

《商标法》第4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长春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商标法》第4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法人主要指具备法人资格的各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主要指没有法人资格,但具备一定的财产和组织机构的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社会团体、法人的分支机构、中外合营企业,以及一些乡镇、街道和村办企业,等等。自然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个人。实际上,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对于我国的企业和个人申请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并没有任何的限制。对于外国的企业和个人申请注册商标的一些规定,我们会在其他问题里说明。

但是,2007年2月,商标局出台了名为《关于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对自然人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进行了一些限制。自然人要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同时持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营业执照或者个人合伙营业执照等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核准从事生产经营的登记文件才能申请注册商标,同时要求申请商标的指定使用商品不得超出登记证照上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以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商标注册公司认为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需要满足的两个条件:其一,必须要实际从事生产、销售;其二,申请核定使用的商品要限于自己实际生产、销售的商品。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防范一些不从事实际生产和销售,专门以抢注商标并转让牟利为业的企业和个人的不法行为。《关于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对上述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实际上就是对《商标法》第4条的进一步明确和延伸。但是,这两个条件在实践中执行的并不严格,商品提供者经常可以在自己并不实际生产销售的商品取得注册商标。

长春商标注册如何保护?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要想注册各种商标保护,就必须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注册分为45类,其中商品商标34种,服务商标11种,仅用于商品和服务。商标等同于企业在社会上的品牌和声誉,是保护企业在市场上的核心技术。

1、选择商标和徽标前期准备工作往往是后期保护工作的基础。如果我们选择一个广泛使用的词作为商标,显然不是很明智。

例如,中粮集团在葡萄酒中使用“长城”作为商标,而在中国,使用“长城”作为产品商标的企业太多了,比较有名的是长城电扇、长城电机、长城润滑油等,所以即使长城酒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它不能阻止其他人使用它-因为其他人已经注册了它。商标是反映商品来源和质量的商业标志。中粮集团在投入资金和精力推广“长城”葡萄酒时,在其他商品上注册的“长城”商标也将被曝光。这就是所谓的“名牌”,但它是一个合法的名牌,属于自己求让别人。相反,如果一些“长城”品牌商品制作不善,损害消费者利益,对“长城”品牌的破坏力是非常大的。企业可能需要反复宣传“长城”不是“长城”,尽量划清界限。

2、全班注册在具备相应实力的情况下,尽量选择商标全品类注册,即在商品分类表的每一品类注册。全班注册有以下好处:

一、防止他人在未来可能进入的行业和商品中注册企业注册商标时,往往会选择目前生产的商品类型或计划生产的商品类型进行注册。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可能会偏离预期的发展方向,生产经营范围会扩大到以前没有规划的行业或商品。这时,可能会发现它使用多年的商标已经在这个领域注册了,其他人已经注册了,所以提前计划是很重要的。

二、防止他人在性质和用途相抵触的货物上登记一般来说,商标权人不能阻止商标的传播功能。例如,“康师傅”是方便面的商标。如果有人在卫生洁具上注册“康师傅”商标,会不会对“康师傅”方便面产生负面影响?婚纱摄影工作室的商标会同时在殡葬行业注册,让新人有一些禁忌吗?其他人在其他商品上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不愿意看到。

因此,全班注册是防止这一现象的最好办法。当然,全类注册的费用相对较大,为了防止注不使用的现象,《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实际使用时间超过三年,其他人可以申请注销注册商标,这也是需要承担的风险经过深思熟虑和充分准备。但无论如何,全班注册至少能赢得三年的时间,这对快速变化的市场也非常有价值。通过商标的长期使用,维护商品质量,提高商誉,普通商标最终可以成为驰名商标,这是企业对商标进行跨类别保护的最终途径。根据我国法律,即使驰名商标被用于不同的商品类别,如果容易引起混淆,也不会被注册和停止使用。

然而,大多数商标都是在走向驰名商标的路上。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在打造驰名商标的同时进行跨类保护?企业除了要慎重选择商标、进行全类注册或联合注册商标外,还应尽量不更换商标,保持商品质量,并进行持续宣传。在建立了一定的商誉后,就要进行登记造假,维护权益。因为假货不仅侵蚀了企业的利润,也损害了品牌的商誉和价值。打假维权,是指利用政府行政手段,打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行为调查和处理此类违法行为的权利。权利人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发现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侵犯知识产权的,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长春商标注册既可以以公司的名义申请,也可以以个人的名义申请。对于商标申请者来说,哪一个名字更合适常常是一个难题。无论商标注册的名称是什么,都要了解个人名称注册和公司名称注册的程序及后续注意事项。自2002年以来,修订后的《商标法》允许自然人以自己的名义注册商标。此后,自然人的商标申请数量迅速增长,甚至出现了一些急于注册商标、转售以谋生的商标投机者。为打击恶意抢注行为,商标局下发了《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通知书》,对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资格进行了限制。

只有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其他依法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上述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抑制了个人注册商标的发展势头。但是,为了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注册商标,一些企业家还设立了个体工商户,以满足以自己的名义注册商标的条件。但我们不同意这种做法:首先,个体工商户离不开纳税申报、年检报告等琐事,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能源,而且增加了创业成本;其次,如果企业家授权公司使用商标,他还应按规定记录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官方收费为300元/件;如果企业家将来将商标转让给一家公司做生意,官方的商标转让费高达2000元/件,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建议商标申请人在作出决定前予以考虑。首先,只要注册商标是以公司或者个人名义申请的,只要通过审查最终取得商标注册证,其合法权益将受到法律保护,保护程度相同;其次,商标申请的过程和所需的时间、费用是一样的,都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发证等阶段,预计最终申请许可需要12-14个月;不管申请的名称是什么,商标保护期相同,均为10年。

商标期满后,商标持有人仍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延期。首先,商标权的归属不同。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商标所有权属于个人。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的,商标的所有权属于公司。例如,a公司的所有者以自己的名义拥有商标。从法律角度看,该商标与a公司无关,不属于a公司的无形资产。当a公司需要使用该商标时,a公司的所有人应与a公司签订《商标使用授权书》,或将该商标转让给a公司。其次,两者之间存在一些差异。除明确商标标识和授权委托书外,以本人名义申请的,还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公司名义申请的,还需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

商标的所有权是不同的。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商标,商标权人有控制权;以公司名义申请的商标,公司实际控制人有控制权。在公司股东人数众多、利益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值得思考。持有商标的成本可能不同。以公司名义申请商标的,公司应当相应变更商标信息(商标信息变更手续费为500元/件),否则可能影响商标的续展。更为严重的是,竞争对手或公司工商部门有权对未及时变更信息的商标申请注销,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可以降低商标信息变更的成本,因为个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几乎不会改变。

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需要对注册商标权进行保全的,应当向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需要对注册商标权进行保全的,应当向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商标局协助保全的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人、注册证号码、保全期限以及协助执行保全的内容,包括禁止转让、注销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事项和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等事项。

对注册商标权保全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六个月,自商标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果仍然需要对该注册商标权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商标局重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继续保全。否则,视为自动解除对该注册商标权的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已经进行保全的注册商标权,不得重复进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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