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一个可靠的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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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一个可靠的商标代理机构?

作者:吉林春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06 08:41:18

长春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权人为取得商标专用权,按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局审查批准注册的法律事实。经商标局审查注册的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注册有两个具体条件:商标有两个基本要素:首先,它应该具有法律要素。凡能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货物与他人的货物区分开来的可见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视觉不能感知的音响、嗅觉等商标,不得在中国注册。

第二,商标应当具有鲜明的特征。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一是商标本身固有的显著特征,如具有新颖意图和独特设计的商标;二是通过使用获得的显著特征,如直接描述商品质量和其他特征的叙述性标志注册为“第二意思”商标,用于取得显著特征和易于识别的。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所有权的过程,也是商标从无到有的过程。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如果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仍有六个月的宽限期。延长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局将在期满后撤销申请。好的助理网络代理的优点:专业:员工的主体是从业十多年的专业人员。严格控制搬运过程,确保每个环节的准确性,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专家服务。省事:简化了传统的办理流程,客户只需在线操作,轻松享受一站式服务;创业伞通过上门接送服务降低客户的出行成本。省心:产品定价规范,各环节规范清晰,全程监控,实时了解业务进展。

如何选择一个可靠的商标代理机构?主要看以下几点。

一、确认是否为国家商标局授权的正式备案机构商标代理是指提交自然人注册申请的组织,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批准备案后,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在全国各省市取得具有公司性质的商标专用权。因此,正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商标局网站上查询其是否具有代理资格。长春商标注册需要一定的手续费。一些商标代理机构为了促销,可能会在前期以低价吸引客户,但也会有一些不良代理机构以“低价战”的行为欺骗客户,进而在未来收取更多的费用。因此,在确定一个好的商标代理机构之前,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价格战蒙蔽双眼。

二、不要相信100%成功,商标注册不能零风险有些客户想快速拿到商标,选择能保证100%成功注册的代理机构,但事实上,商标注册不可能零风险,因为商标有“盲检期”,没有经验的人能保证100%成功注册。因此,申请人不得相信这些虚假宣传。然而,一些机构承诺“保证登记”,不成功的退款可以得到适当的理解。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与代理机构保持联系,多沟通,及时了解商标动向,不放弃。同时,商标代理的透明化服务将更加放心。

三、商标代理的专业性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申请人规避一定的风险,包括从商标注册查询开始,意向图片和文字是否可以作为商标申请;需要什么类型的注册;注册成功的概率是多少;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图像和文字的相似性和相对较高的成功率是多少;是否需要提前准备拒绝复审等。一个经验丰富、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帮助申请人避免走弯路,提高注册成功率。

英国是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注册英国国际商标可以加大品牌的影响力!那么,中国怎么申请英国商标呢?

很多企业注册英国商标都常问到这样一个问题,怎么申请英国商标?在中国可以注册英国商标吗?等等,首先中国公民只要有公司或者个体户都具备英国长春商标注册的资格,至于怎么申请英国商标,答案就在下文:英国商标申请并不需要到英国商标局大厅办理,可以通过找国内比较认可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接下来就是英国商标申请的流程:

第一步:商标查询点击商标在线查询系统,填写您的商标名称和类别,大概15分钟后我们会直接把查询结果告知您。

第二步:商标材料提交商标查询确定注册成功率比较高时候,我们会告知您,如果您同意我们将为您提交商标申请材料。

第三步:商标审查把商标申请材料提交给应该商标局后,官方会进行商标审查,并把审查结果公告到英国商标局官网上。

第四步:领取证书一旦您的商标审查通过后,英国商标局官方会颁发商标注册证书,我们也会第一时间把证书送到您手上。

为进一步规范商标审查标准,做好商标审理工作,服务企业,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商标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的审查标准明确如下:第一部分法律依据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应当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具体为:

一、《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长春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第二部分含“中国”字样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申请人及申请商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予以初步审定:一、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设立的。申请人名称应经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二、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或者该名称简称一致,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三、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主体之间具有紧密对应关系。

四、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与核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第三部分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审查:一、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二、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对于上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应当从严审查,慎之又慎,通过相关审查处处务会、商标局审查业务工作会议、商标局局务会议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商标注册申请程序过程中,商标申请人可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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