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区公司专利不能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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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区公司专利不能忽视的问题

作者:吉林春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7-31 08:49:51

老凤祥是我国黄金珠宝首饰行业的著名品牌和百年老店,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其百年老凤祥,经典新时尚的广告语更是家喻户晓。然而,这样的金字招牌最近却遭遇到了商标和品牌被恶意模仿的侵害。

正在消费者陷入不利与困惑的时候,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公开发表关于品牌商标维权的严正声明,简要陈述了该黄金招牌被恶意摹仿的严峻事实,告知消费者要理性辨别正确品牌,并警告侵权者其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众所周知,长春商标注册是企业获得商标专有权的有效途径,也是公司树立品牌的必经之路。

然而商标注册完成并不意味着商标持有人的经营从此一帆风顺,一路无忧。面对着不诚信的市场竞争者利用已注册商标树立的市场信誉而搭顺风车的行为,商标所有人必须主动出击,为稳定企业商誉与市场竞争秩序作出果断回应。

恶意摹仿的已注册商标来剥划市场份额,是商标侵权的常见手法。这种行为不仅扰乱合理的市场秩序,损害正统商标所有者的商业信誉,也将消费者的利益置于危境而不顾。老凤祥有限公司面对侵害其商标权的行为,反应迅速,及时将侵权人及产品予以披露,不仅捍卫了其自身的公司形象,也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该说,秉持着维护商标权不松懈的态度,将注册商标的功能与价值充分发挥,离不开公司的敏锐、果敢与坚持。

一、简要说明。注册商标需要办理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申请人已经提交注册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其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二、申请途径。申请商标变更手续有以下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

三、书件格式。(一)《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书》。(二)《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书》。

申请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书:1.申请人需要变更其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书》;2.需要就商标局档案中记录的商标代理人进行变更或者外国人/外国企业需要变更其国内文件接收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书》。

四、申请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A.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的,提交如下文件:(1)《申请书》;(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3)申请人直接在长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4)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主管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B.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的,提交如下文件:(1)《申请书》;(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4)办理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的,不需要提交变更证明文件,跨国变更地址的除外。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应当提交在变更后地址所在国家享有居留权的证明文件。

C.申请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提交如下文件:(1)《申请书》;(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4)变更后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如果涉及地理标志区域范围变化的,需提交界定地理标志产品地域范围的历史资料或地理标志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变更证明文件。

D.申请变更集体商标集体成员名单的,提交如下文件:(1)《申请书》;(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4)变更后的集体商标集体成员名单。

E.申请变更商标代理人的,提交如下文件:(1)《申请书》;(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3)申请人与变更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委托书》。

F.外国人/外国企业申请变更国内文件接收人的,提交如下文件:(1)《申请书》;(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2.具体说明:(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外国自然人填写护照号码。(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加盖代理人印章。(3)办理变更手续其他文件均需要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4)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

还应提交以下书件:①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②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名称。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③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第一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

④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以下简称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6)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需要申请变更手续的,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提交申请书件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直接提交申请文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文件报送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变更费为500元人民币。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直接缴纳;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账户中扣除规费。

五、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变更申请,商标局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改正的,商标局将发出补正/改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改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变更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变更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将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相应文书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送达给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送达给该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9.变更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异议、异议复审、驳回注册复审申请的代理人/国内接收人的,须直接向该程序审理部门直接提交变更代理人/国内接收人申请,变更、转让、续展、注销申请的代理人/国内接收人不能变更。

很多人在商标侵权的理解中都会有一些这样那样的误区,今天我司就来为大家解答一个常见的误区。未经过长春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就一定构成商标侵权吗?答案是:并不是。

商标侵权是指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干涉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也是商标侵权行为。那就有很多人问了,这不是跟问题差不多吗?别着急,且听小编继续说。当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时是否侵权要视其商标使用是否有正当的理由。

举个例子把,比如“本草”商标是某个使用在药品上的注册商标,但是另一个企业在口服液的包装上使用了“本草药中草药”的文字,以此来表示该口服液的商标成分。在这个案例中,“本草药中草药”是作为商品的正常说明,而不是作为商标也不是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的,所以并不会构成侵权。所以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不一定构成商标侵权,需要视其是否具有正当理由。

现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尤其是对于企业来说申请专利是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最好方法,所以在专利代理机构很多,而今天要说的则是很多企业对于专利存在的误区,了解这些才能更好的做好知识产权保护。

第一,在很多企业领导者都误以为自主研发的技术不需要申请专利也会受到保护,而其实纵使是自己企业自主研发的技术也要申请专利才能得到保护,尤其是行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专利申请才是对企业知识产权最好的保护,所以在专利代理机构很多。

第二,对于企业来说当研发出新的技术时经常出现的另外一个误区就是,企业误以为产品要生产甚至量产之后才能申请误区,而当技术研发出来到生产成品再到量产这本身就需要很长时间,而对于商业竞争来说瞬息万变,因此作为企业当研发出自己的技术后,就应该进行专利的申请,而如果因为对于流程不熟悉等原因耽误申请时间,则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

第三,很多企业对于产品专利还有一个误区,觉得同一个产品申请专利之后,技术方面发生改动就不需要再次申请,而其实当具体的技术发生改变之后,新产品的技术其实就属于新的技术,因此需要再次申请专利才行,而且企业应该清楚当研发出新技术申请专利后,通过对技术的革新再次申请专利,这本身可以增加企业的专利布局,对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大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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